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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建筑與市政工程將實行工程擔保制度
[ 編輯:admin | 時間:2020-06-12 08:45:38
| 瀏覽:1219次 | 來源:中國市政建設網 | 作者: ]
6月10日,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公共資源交易局等8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工程擔保制度的實施意見》,要求切實減輕建筑企業負擔,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進甘肅省建筑行業高質量發展。 《意見》指出,加快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工程擔保制度,降低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額度。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工程擔保公司、保險機構作為工程擔保保證人開展工程擔保業務。自2020年7月1日起,全面推行投標擔保、履約擔保、工程質量保證擔保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企業能夠提供保函的一律采用工程保函替代保證金,已經以現金方式繳納的上述保證金可用工程保函替換。到2020年底,各類保證金的保函替代率明顯提升;工程擔保保證人的風險識別、風險控制能力顯著增強;銀行信用額度約束力、建設單位及建筑業企業履約能力全面提升。 《意見》明確了分類實施工程擔保制度。比如在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方面,對未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或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按合同金額的1.5%繳納,并實行差別化管理,對一定時期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實行減免措施,對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對被納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施工企業,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意見》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對建筑工程各方市場主體的監管責任,加快推進甘肅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擔保制度的實施。積極探索建筑市場信用評價結果直接應用于工程擔保的辦法,為信用狀況良好的企業提供便利,降低擔保費用、簡化擔保程序;對惡意索賠等嚴重失信企業納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管理,實施聯合懲戒,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市場環境。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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