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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建設項目海綿城市建設管控指標分類指引(試行)》發布
[ 編輯:admin | 時間:2020-11-04 09:09:44
| 瀏覽:2153次 | 來源:中國市政建設網 | 作者: ]
近日,經市政府同意,廣州市水務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林業和園林局等五個部門聯合出臺了《廣州市建設項目海綿城市建設管控指標分類指引(試行)》(以下簡稱《分類指引》)。《分類指引》提出,建筑與小區、公園與綠地、道路與廣場、水務工程及其他市政工程等工程項目均需納入海綿城市建設分類管控清單,全域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實現“應做盡做、能做盡做”。 《分類指引》明確,各類建設項目在落實海綿城市建設指標時,實行分類管控,共分為指標管控類、要素管控類和豁免類等3類。指標管控類是指嚴格落實海綿城市建設指標要求的項目,建設項目方案設計、實施階段應按照廣州市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文件,嚴格落實海綿城市建設指標要求;要素管控類是指因建設環境、內容、功能等因素制約而不能完全遵循海綿城市建設規范標準的項目,在經專家論證并報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后,可適當降低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指標要求,但建設方案中仍必須包含海綿城市建設要素,能做盡做;豁免類是指符合管控清單豁免條件的建設項目,在項目設計、報建、圖紙審查、驗收等環節對其海綿城市建設管控指標不作強制性要求,由建設單位根據項目特點因地制宜落實海綿要素,如應急搶險工程。 《分類指引》指出,其適用于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各類新、改、擴建項目的海綿城市建設規劃、設計,涵蓋核發用地規劃設計條件、土地出讓、方案設計、項目報建、圖紙審查、驗收等階段,即不論哪個層級實施、不論哪個部門主管的建設項目,均需參照執行。 《分類指引》強調,按照“要素管控”和需經過論證“豁免”類的項目,均須經“廣州市海綿城市建設專家庫”專家論證,并報行業主管部門批準,方可有效。 廣州市出臺《分類指引》,既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體現,又是因地制宜實施海綿城市建設管控的科學體現,是推動廣州市海綿城市建設的有力措施。
南沙靈山島尖雨洪公園(海綿城市建設示范項目)和海珠濕地(海綿城市建設示范項目)
雨水花園、下沉綠地、透水鋪裝(白云湖公園西湖)和綠色屋頂(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南區(二期)查驗平臺及配套設施項目)
生態護坡、透水鋪裝(從化艾米稻香小鎮)和雨水花園(增城雁塔公園)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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