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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擬2013年底前完成公共領域LED照明改造
[ 編輯:admin | 時間:2012-10-17 10:31:18
| 瀏覽:1230次 | 來源:高工LED | 作者: ]
深圳市政府剛出臺的《深圳市推廣應用LED照明產品實施方案》中提出,深圳將用兩年時間完成在公共場所普及LED照明,同時將通過推廣應用工程的實施,拉動全市LED產業快速發展,到“十二五”期末實現年產值1300億元以上。
2014年前率先在公共照明領域普及LED照明 根據該方案,在公共照明領域,即城市道路、公共場所、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等財政或國有資本投資建設的照明工程領域將率先示范,完成LED照明產品推廣應用。今后以上領域新建照明工程一律采用LED路燈、庭院燈和景觀燈等照明產品,而原有使用的非LED照明產品,力爭用兩年時間,即到2013年年底前分期分批改造完成。 為此,《方案》規定,市發改委今后要把使用LED照明產品作為財政投資建設項目審批立項的審核內容,市供電局在用電報裝(增容)審批環節對不符合最低能效標準的照明產品,不予辦理用電報裝(增容)手續。 此外,《方案》提出,深圳市將用兩年時間普及公共照明領域LED照明為示范帶動,加快非公共照明領域推廣步伐。根據安排,在近3年內,在全市工業園區、居民小區、商場酒店等照明領域,每年實施10個左右的應用示范項目,引導促進全社會普及應用LED照明產品。 “十二五”期末實現年產值1300億元 《方案》提出,通過推廣應用工程的實施,拉動全市LED產業快速健康發展,到“十二五”期末實現年產值1300億元以上。據了解,目前深圳市政府已經啟動LED“扶優扶強”計劃,希望在“十二五”期間能出現資產過50億元的LED龍頭企業。 《方案》還提出,市財政從隨電費征收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收入等經費中解決改造工程的資金來源,而事業單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計入相關支出。 同時,《方案》還提出,對符合條件的LED推廣改造項目,支持其按年節能量申請一次性財政獎勵。其中,中央財政獎勵標準為240元/噸標準煤,市級財政獎勵標準為300元/噸標準煤。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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