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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第十七屆中國國際城市建設博覽會
[ 編輯:admin | 時間:2014-07-15 09:34:20
| 瀏覽:2567次 | 來源:中國市政建設網 | 作者: ]
開始時間:2014-10-12
結束時間:2014-10-14 舉辦地點:中國.濟南國際會展中心 聯系人:冷玉飛 聯系電話:18615581769 主辦單位:中國建筑文化中心 濟南市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山東新丞華展覽有限公司
2014第十七屆中國國際城市建設博覽會 展會類型:國家級、國際性展會 主題: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推進城鎮化健康發展 時間:2014年10月12-14 地點:中國•濟南國際會展中心 參展廠商:300余家 展覽面積:2萬平方米 觀眾人數:政府人員1,500人,其他6,000人。 二、中國城博會介紹 中國國際城市建設博覽會 (簡稱“城博會”)是國內唯一獲得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支持,并經商務部批準的,國家級、國際性生態建筑、生態城市建設領域的博覽盛會。自1995年以來已成功舉辦了十六屆,規模和影響力逐年擴大。近三屆“城博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陳大衛、齊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中國建筑文化中心副主任李興建、河北省省長陳全國、副省長宋恩華,河南省副省長張大衛以及北京、上海、天津、重慶、黑龍江、山東、山西近二十個省級政府領導、城建主管負責人以及國內外有關專家學者、投資廠商千余人到會參觀洽談。一流的參展商,高質量的買家及優質的服務使博覽會獲得了眾多世界一流企業的青睞和業界的一致好評,已成為引領中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趨勢和潮流的行業盛會。 第十七屆“城博會”定于2014年10月中旬在濟南國際會展中心舉辦。同期舉辦“第七屆中國(濟南)城市市政建設展覽會”(簡稱“市政展”)。從2012年起“市政展”成為“城博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本屆大會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國發〔2013〕36號文件),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發〔2013〕36號文件進一步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4〕13號)的文件精神,在國家大力推進新型城建化建設、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巨大契機下舉辦,大會將以項目供需對接為核心,革新思路,提升展示內涵,促進提高現場效果。展商基本囊括了國內外市政建設領域的龍頭及品牌企業,已成為市政領域最具價值的交流、交易平臺,將成為行業企業撬動十萬億元新市場的重要杠桿。 三、組織機構 批準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支持單位: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主辦單位:中國建筑文化中心 濟南市人民政府 協辦單位:山東省市政工程協會 山東省環境衛生協會 山東省城鎮供水排水協會 山東省風景園林協會 山東省市政工程協會城市照明專業委員會 四、同期活動 (一)領袖峰會——2014城市建設與管理論壇 (二)榮譽時刻——“最受歡迎展品”系列評選頒獎 (三)供需配對——重點城市、市政工程建設項目對洽 (四)技術標桿——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發布推介會 五、展示內容 特色展區: A數字城市管理,新型城鎮化建設示范鎮、示范項目規劃展區 B重點推薦優秀市政、公路、橋梁、隧道工程施工企業展區 專題展區: C工程機械、建筑機械及工程運輸車輛、砂漿設備及租賃公司展區 D市政工程材料、路面鋪設材料及市政清潔技術設備展區 E 軌道交通、自行車停車設備、立體停車庫、隧道、地下工程與非開挖技術展區 F燃氣、熱力管網設備設施展區 G路燈、亮化及室外照明展區 六、觀眾構成 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部門領導,相關省(市)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有關領導;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濟南市政府有關領導; 2、全國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相關領導;山東省各市住房城鄉建委(建設局)、城市管理(城管行政執法、市政公用、園林綠化)局相關領導;華東六省一市及環渤海地區市政工程協會代表,山東省市政工程協會理事、會員單位代表;全省“百鎮建設示范行動”示范鎮200家的分管領導。 3、參加博覽會的城市建設、工程建設行業企業代表;城建投融資單位,施工單位,個體租賃等相關企業人員; 4、城市建設、工程建設行業科研單位、設計院、相關高校代表;大型廠礦企業單位城建相關負責人、技術人員和采購人員等。 七、參展須知 (一)展位收費 特裝展位36m2起租:600元人民幣/㎡,由企業自行裝修; 標準展位3M×3M:5600元人民幣/個,雙面開口加收10%展位費; 注:所有參展企業在大會會刊免費刊登300字企業簡介;每標準展位免費提供洽談桌一張,椅子兩把、參展證2個。 (二)參展流程及報名方法 1.認真填寫《參展申請表》并加蓋公章傳真至展覽會招展辦公室秘書處; 2. 參展商需按照合同中規定的付費時間將展位費匯入展覽會帳戶,組委會在收到展位費后寄發確認函和參展商服務手冊給參展單位; 3. 參展單位報名后請將參展費用全款或定金支付50%,否則組委會有權調整或取消所定展位; 4.未經組委會同意參展企業不得轉讓其已定展位,否則有權取消其參展資格; 5.展位安排原則“先申請、先付款、先安排”。 6.參展單位余款于展會前一個月付清。 (三)參展優惠條件(優惠幅度不累計) 連續參展3屆以上的企業享受展位費15%的優惠; 3屆以下企業享受展位費10%的優惠;凡是參展1-6屆的企業,在2014年7月20日之前參展交費的展位費享受20%的優惠。 八、組委會招展辦公室秘書處 聯系人:冷玉飛(18615581769) 電話:0531-88879993 傳真:0531-81219054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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