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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城鎮燃氣發展“十二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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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全國城鎮燃氣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建城[2012]100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上海、天津市建設交通委、重慶市經信委、商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我部組織編制了《全國城鎮燃氣發展“十二五”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全國城鎮燃氣發展“十二五”規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2年6月27日
全國城鎮燃氣發展“十二五”規劃
城鎮燃氣是市政公用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現代城鎮的重要基礎設施,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息息相關。“十一五”期間,城鎮燃氣快速發展,各項水平大幅提高,對優化能源結構、改善環境質量、促進城鎮發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為促進城鎮燃氣健康較快發展,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的規定,特制定《全國城鎮燃氣發展“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在總結分析全國城鎮燃氣“十一五”發展現狀、主要經驗、存在問題和面臨形勢的基礎上,提出了“十二五”期間全國城鎮燃氣發展的指導思想、原則、目標、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規劃期為2011年—2015年。 本規劃是指導“十二五”期間我國城鎮燃氣發展的主要依據。 一、“十一五”期間全國城鎮燃氣發展情況 (一)基本情況 “十一五”期間,各地抓住國家大力發展城鎮燃氣的機遇,深化改革,科學發展,在氣源供給、消費規模、管網建設、應用領域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使得城鎮燃氣的發展水平躍上了一個新的臺階。 1.氣源種類 “十一五”期末,我國城鎮燃氣種類主要包括:天然氣、人工煤氣、液化石油氣等,形成了多種氣源并存的格局。其中,天然氣供氣占比明顯上升,由“十五”期末的46%增至63%;人工煤氣和液化石油氣供氣占比明顯下降,合計供氣占比由“十五”期末的54%降至37%。 2.供氣規模 “十一五”期末,城鎮燃氣年供氣總量達到836億立方米,較“十五”期末增長62%。城鎮燃氣氣源結構中,天然氣供氣量為527億立方米,占供氣總量的63%,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供氣量分別為192億立方米和117億立方米,分別占供氣總量的23%和14%。全國城鎮燃氣用氣總人口達到4.53億,較“十五”期末增長29%。 3.應用領域 “十一五”期末,燃氣已廣泛用于居民、工商業、發電、交通運輸、分布式能源等多個領域,燃氣的市場需求快速擴大,較“十五”期末,城市燃氣普及率從82.08%提高至92.04%,居民用氣量占比由34%下降至27%,工商業用氣量占比由60%提高至66%,交通運輸業用氣量占比由6%提高至7%。 4.管網建設 “十一五”期末,我國城鎮燃氣管網總長度由“十五”期末的17.7萬公里提高至35.5萬公里。 5.投資總額 “十一五”期末,城鎮燃氣行業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由“十五”期末的164.3億元提高至358億元,實現翻番。 6.地區分布 “十一五”期末,東部、中部、西部、東北地區城鎮燃氣的使用及分布情況均較“十五”期末取得了顯著進步,其中: 東部地區城鎮用氣人口2.14億,占全國用氣總人口的50%;供氣量488億立方米,占全國供氣總量的58.4%;氣源以天然氣為主,占比55%,人工煤氣和液化石油氣分別占比19%和26%。 中部地區城鎮用氣人口0.94億,占全國用氣總人口的21%;供氣量118億立方米,占全國供氣總量的14.1%;氣源以天然氣為主,占比63%,人工煤氣和液化石油氣分別占比10%和27%。 西部地區城鎮用氣人口0.95億,占全國用氣總人口的20%;供氣量196億立方米,占全國供氣總量的23.4%;天然氣占比高達84%,人工煤氣和液化石油氣分別占比5%和11%。 東北地區城鎮用氣人口0.5億,占全國用氣總人口的9%;供氣量34億立方米,占全國供氣總量的4.1%;天然氣占比54%,人工煤氣和液化石油氣分別占比10%和36%。 (二)“十一五”期間的成就和經驗 1.天然氣利用發展迅速,成為城鎮燃氣的主要氣源之一 2004年西氣東輸一線工程全線貫通,極大促進了天然氣資源在城鎮燃氣行業中的規模化利用。“十一五”期間,陜京二線、忠武線、川氣東送以及西氣東輸二線等骨干管線建成,沿海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布局投運,使得天然氣資源供應渠道多元化,供應量增加。各地對城鎮燃氣基礎設施建設力度的加大,使得城鎮燃氣消費量得到了快速的提升,其中天然氣的消費量實現翻番。 2.城鎮燃氣行業積極穩妥地引入了市場機制 “十一五”期間,隨著市政公用事業改革的不斷深入,城鎮燃氣行業積極穩妥地引入了市場機制,國有、民營和境外資本積極投資城鎮燃氣行業,各類資本通過轉制、合資、合作等方式參與城鎮燃氣建設運營,逐步形成多元化的發展格局,緩解了城鎮燃氣行業發展資金不足的問題,提升了城鎮燃氣建設和運營水平,促進了城鎮燃氣行業的健康發展。 3.城鎮燃氣行業技術進步成果顯著 “十一五”期間,城鎮燃氣行業注重燃氣先進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在不同地區和不同環境下因地制宜地研發和應用了世界上先進的燃氣輸配與監控、安全保障、非開挖、檢漏等新技術和燃氣PE管等新材料以及SCADA 系統、管網GIS系統、巡檢GPS管理系統等現代信息管理手段,有效保障了城鎮燃氣設施的安全運行,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 4.城鎮燃氣法規及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 “十一五”期間,《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的頒布出臺,堅實了城鎮燃氣行業發展的法治基礎;《城鎮燃氣技術規范》、《城鎮燃氣設計規范》、《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聚乙烯燃氣管道工程技術規程》和《燃氣冷熱電三聯供工程技術規程》等標準的頒布,完善了城鎮燃氣標準體系,進一步規范了城鎮燃氣行業的建設和運營工作。 5.燃氣經營者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人才培養機制初步形成 “十一五”期間,燃氣經營者通過學習借鑒國內外先進經營管理理念,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內部管控制度,規范了法人治理結構,完善了治理機制,在管理理念、安全生產、運營效率、保供能力、服務質量、創新機制、技術進步、人才培養等方面得到了全面提升,初步形成了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專業人才培養為基礎,以燃氣經營者根據市場需要實施高端人才培養計劃和行業繼續教育相結合的人才培養體系。 6.城鎮燃氣行業監管體系初步建立,宏觀調控、市場監管、公共服務、應急保障等職能進一步加強 近年來,燃氣主管部門將直接管理城鎮燃氣企業的管理方式轉變為對城鎮燃氣行業的監管,主要包括對發展規劃、市場準入、競爭規則、安全與服務等方面的監管,加強了咨詢民主化、決策科學化、管理現代化、信息公開化,初步建立起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城鎮燃氣監管體系,發揮了政府主管部門的宏觀調控、市場監管、公共服務、應急保障等職能,較好地保障了城鎮燃氣行業的健康發展。 (三)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城鎮燃氣需求增長迅速,供需矛盾凸顯 隨著我國城鎮化水平逐步提高,城鎮燃氣需求量增長迅速,但城鎮燃氣特別是天然氣供應總量的增長相對較慢,“十一五”期末,天然氣在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例僅約為4.4%,其中用于城鎮燃氣的比例約為50%,不能滿足城鎮燃氣的發展需求。 2.城鎮燃氣調峰、應急、儲備能力不足 由于城鎮燃氣用氣不均衡的特點及冬季采暖用氣量的大幅攀升,城鎮燃氣峰谷差問題突出,加之調峰、應急儲氣設施建設滯后,調峰能力不足,造成城鎮燃氣行業冬季供應緊張的局面時有發生。 針對重大事故、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城鎮燃氣行業與上游協同應急調度機制尚未完全建立,缺乏完善的應急處理手段。 天然氣國家儲備制度尚未建立。 3.城鎮燃氣價格調整機制不適應發展需要 城鎮燃氣價格機制未完善,尤其是天然氣價格尚未形成上下游聯動機制,天然氣銷售價格沒有實施鼓勵高峰節氣、低谷用氣的季節差價、峰谷差價和可中斷氣價等差別性政策,不利于天然氣高效合理的使用和發展的需要。 4.城鎮燃氣地區發展不均衡 東部地區在燃氣普及率、供氣量、管網建設等方面都居全國前列,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的燃氣普及率則相對較低。由于各級城鎮在功能定位、集聚效應和承載能力等方面的差異,導致大城市的城鎮燃氣發展要快于小城鎮;同時,受經濟發展水平差異的影響,部分經濟發達地區燃氣應用已經擴展到提供多種能源服務的領域,而在經濟落后的地區燃氣還僅限于在基本生活保障領域或中心城區的有限使用,在氣量和氣源種類上缺少保障。 5.液化石油氣市場發展缺乏規范 “十一五”期間,隨著天然氣的普及,液化石油氣在城市中的供氣量比例逐漸降低,但是由于部分地區沒有解決好液化石油氣“退”和“進”的問題,在退出原有市場的同時,沒有及時占領郊區和農村市場,也未有效開發新的市場,造成液化石油氣發展遲緩,市場份額減少,發展呈現無序化。 6.城鎮燃氣安全問題突出,服務質量有待提升 安全問題依然突出,造成這種現狀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違法違章建筑等占壓城鎮燃氣管線;二是第三方破壞引起燃氣管線及設施損壞;三是部分燃氣經營者安全生產工作仍有薄弱環節;四是部分燃氣用戶使用不當。 社會服務方式落后,燃氣服務與用戶的期望仍存在差距;企業目前仍以“坐商”服務為主,服務內容單一,遠不能滿足用戶的個性化需求。 二、“十二五”期間全國城鎮燃氣發展面臨形勢 (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要求城鎮燃氣行業繼續保持較快增長 “十二五”期間,城鎮燃氣的發展要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滿足經濟結構調整的需要,滿足區域經濟發展的需要,滿足城鎮化水平提高的需要,滿足能源結構優化和節能減排的需要。因此,城鎮燃氣行業需繼續保持較快的增長速度。 (二)節能減排要求大力發展城鎮燃氣 節能減排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發展城鎮燃氣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重要措施之一。2015年我國天然氣供應總量將達到2695億立方米,每使用一萬立方米天然氣,可減少標煤消耗量12.7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33噸,節能減排效益可觀。因此,擴大城鎮燃氣應用規模是實現節能減排目標最現實的途徑之一。 (三)城鎮燃氣供應保障要求氣源多元化 根據城鎮燃氣行業特點,針對季節性調峰、單一氣源等影響供應保障的因素,需要通過多渠道氣源利用、多種類燃氣利用等氣源多元化方式來解決供應保障問題,如通過全國性主干管網的互聯互通實現大規模氣源的統一調配;通過區域性管網的互聯互通實現區域性城市群間的資源調配和應急保障;在非管輸地區可開展液化石油氣區域氣化模式;通過上游供氣企業建設大型儲氣調峰設施;通過城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燃氣應急儲備制度等,因地制宜地采取綜合措施實現氣源多元化,保障城鎮燃氣供應。 (四)加強燃氣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越發凸顯 燃氣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經濟社會穩定。一旦發生燃氣事故,往往給社會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造成極大的危害,影響經濟社會運行秩序,后果嚴重。因此,切實保障城鎮燃氣的安全運行,確保城鎮燃氣企業的生產安全和燃氣用戶的用氣安全越發重要。 (五)城鎮燃氣行業發展趨于規模化和品牌化 城鎮燃氣管網設施建設投資大,資產專用性強,且投資建設需與城市規劃建設保持同步,具有前瞻性的特點。為了發揮資產的使用效率,降低燃氣供應的單位成本,必須體現其規模經濟性。在一定條件下,一個或多個城市逐步進行燃氣行業內的兼并整合,實現規模化經營,可以共享多渠道的燃氣資源和管網基礎設施,同時,城鎮燃氣行業關系到城鎮的經濟社會發展和居民正常生活,必須打造優質的品牌,才具備發展壯大的良好基礎。 三、全國城鎮燃氣發展“十二五”規劃依據、指導思想、原則 (一)依據 1.《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 3.《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 4.《天然氣發展“十二五”規劃》; 5.《天然氣利用政策》; 6. 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政策。 (二)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適應城鎮化發展、滿足城鎮居民生產生活、進一步改善民生為目的,堅持深化改革,堅持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優化城鎮能源消費結構,促進節能減排,確保供氣安全和安全供氣,實現城鎮燃氣行業在“十二五”期間的安全、健康、可持續發展。 (三)原則 1.堅持統籌發展、合理布局的原則 “十二五”期間,城鎮燃氣行業的發展要根據全國燃氣資源總量平衡情況,與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總體目標相一致、相適應,著重于持續改善人民生活、調整產業結構和投資結構、推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促進節能減排。要根據各地區的自然條件、資源稟賦、經濟發展水平、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和燃氣行業現狀,發揮各地區比較優勢,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學規劃,使城鎮燃氣行業得到有序協調發展。 2.堅持以天然氣為主,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為輔,其他替代性氣體能源為補充的氣源發展原則 結合我國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特點、能源資源分布差異和城鎮化進程的要求等,因地制宜,統籌考慮,以多種類燃氣供應滿足當地社會經濟發展需求,堅持以天然氣為主,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為輔,其他替代性氣體能源為補充,促進城鎮燃氣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3.堅持節能減排原則 以促進節能減排為出發點,堅持技術研發和自主創新,通過延展城鎮燃氣行業的服務深度和廣度,大力推廣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和燃氣汽車等技術,改進能源消費方式,實現能源節約和能源利用效率的提升。 4.堅持積極穩妥引入市場機制的原則 城鎮燃氣行業作為市政公用事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已取得的改革成果基礎上,應進一步積極穩妥引入市場機制,加大引進社會資本參與城鎮燃氣行業建設運營的力度。 5.堅持供氣安全的原則 完善城鎮燃氣供氣安全保障機制、調節機制和氣源多元化供給機制,加強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和使用工作,預防和減少各類燃氣事故的發生,提高燃氣供應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經濟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6.堅持技術進步的原則 從標準規范的編制、分布式能源的應用、城鎮燃氣管網設施的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高效低污染燃氣用具和新型材料的應用等方面開展科研活動,務求實效。加強對國內外先進技術的消化吸收,保證安全供氣,降低供氣成本,通過技術進步引領城鎮燃氣行業的發展。 四、全國城鎮燃氣發展“十二五”規劃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目標 “十二五”期間,城鎮燃氣行業堅持科學發展;城鎮燃氣規劃、建設、運營以及管理、技術和服務水平全面提升;城鎮燃氣普及率明顯提高,應用領域范圍明顯拓寬;城鎮燃氣管網設施建設與改造工作取得較大進展;城鎮燃氣的優化能源結構、改善環境質量、促進城鎮發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作用充分發揮。 1.城鎮燃氣供應規模 到“十二五”期末,城鎮燃氣供氣總量約1782億立方米,較“十一五”期末增加113%。其中: (1)天然氣供應規模約1200億立方米; (2)液化石油氣供應規模約1800萬噸(按照熱值折算為單位天然氣,約合232億立方米); (3)人工煤氣供應規模約300億立方米,其他替代性氣體能源約50億立方米。 2.城鎮燃氣應用規模 到“十二五”期末,城市的燃氣普及率達到94%以上,縣城及小城鎮的燃氣普及率達到65%以上。其中: (1)居民用氣人口達到6.25億以上,用氣家庭數達到2億戶,居民用氣量達到330億立方米; (2)工業、商業及服務企業用氣量達到810億立方米; (3)交通運輸用氣量達到300億立方米; (4)分布式能源項目用氣量達到120億立方米; (5)其他用氣量達到222億立方米。 3.城鎮燃氣管網規模 “十二五”期間,我國新建城鎮燃氣管道約25萬公里,到“十二五”期末,城鎮燃氣管道總長度達到60萬公里。 4.應急氣源和設施建設 到“十二五”期末,我國城鎮燃氣應急氣源儲備能力提高,城鎮應急氣源儲氣設施建設規模約達到15億立方米。 5.安全和服務水平 “十二五”期間,燃氣安全水平明顯提高,燃氣事故率明顯降低。 “十二五”期間,燃氣經營者有關用戶發展、供氣保障、運行維護、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服務質量明顯提高,用戶服務電話及時接通率、報修處理及時率和辦結率、投訴處理及時率和辦結率等服務指標達到燃氣服務標準的要求。 6.燃氣用具及設備 加強燃氣用具的質量監督,提高產品質量整體水平,“十二五”期末,燃氣用具綜合能源利用效率比“十一五”期末提高5個百分點,基本淘汰高能耗的燃氣用具和設備產品。 與燃氣設備相關的分布式能源、燃料電池及物聯網應用等關鍵技術有重大突破。 (二)主要任務 1.因地制宜,加快城鎮燃氣協調發展 “十二五”期間,各地區要根據國家燃氣資源總量平衡情況和當地燃氣發展特點和需求,因地制宜,推進區域協調發展,大力推進城鎮燃氣公共服務均等化,逐步縮小區域間的燃氣利用水平差距,縮小中心城市與周邊城鎮的燃氣利用水平差距。 ――東部地區積極拓展城鎮燃氣應用領域。除大力發展民用燃氣外,積極推進車用燃氣、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的應用發展,優化區域燃氣的利用結構;同時,科學規劃燃氣基礎設施的空間布局。 改變城鎮燃氣行業現有局限于輸氣、配氣、售氣的經營模式,推動行業向高效、高附加值的現代能源服務業轉變,形成以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大力提高燃氣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加快實施天然氣置換人工煤氣的工作,推進天然氣在交通運輸業和分布式能源領域的應用。統籌城鄉發展,促進縣城和小城鎮的燃氣發展,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延伸到農村居民點。加快儲氣設施建設,提高安全供氣能力,在條件成熟的城市群中,提高燃氣設施的區域一體化、燃氣資源互補、管網互聯互通的程度。 ――中部地區完善城鎮燃氣管網,依托國家主干管網建設,加快區域性支線管網設施建設,促進城鎮燃氣行業發展。 中部地區各省市依托西氣東輸管線、川氣東送、陜京線等主干管網,抓住機會,推動中心城市高污染、高耗能燃煤、燃油鍋爐及相關設備的改造,提升燃氣利用規模。以中心城市為核心,規劃建設支線管網,提高周邊中小城鎮的氣化水平,有條件的城鎮可逐步推進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的置換工作,邊遠地區和小縣城要結合自身特點,合理利用液化石油氣、壓縮天然氣等多種氣源資源。 ――西部地區發揮資源優勢,擴大燃氣資源的利用領域和規模。 西部地區應充分利用燃氣資源優勢,合理規劃、統籌發展、完善設施、保護環境,使城鎮燃氣獲得跨越式發展。其中,四川、重慶、陜西、甘肅、新疆等資源大省進一步完善省內燃氣管網布局,經濟較好的縣鎮實現接通管道燃氣,邊遠山區利用壓縮天然氣、液化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供應方式,形成多元互補的農村燃氣保障體系;對新建及規劃的工業園區和開發區要做好燃氣近期和中長期規劃,并分步實施;推廣壓縮天然氣汽車等燃氣汽車的應用,降低汽車污染物排放;鼓勵城市工業園區、旅游集中服務區、生態園區、大型商業設施等采用天然氣分布式能源技術,并為進一步推廣積累經驗。 廣西、貴州、云南等地區結合西氣東輸二線、三線、廣西液化天然氣項目、新疆煤制天然氣外輸管道、緬氣以及廣西沿海液化天然氣接收項目建成通氣時間和供氣量,做好天然氣利用規劃,同時結合高原地區城鎮化建設特點,探索液化石油氣小型儲罐供氣等氣源的利用,完善本地區的燃氣基礎設施建設,構建高效、完善、區域一體、城鄉統籌的燃氣基礎設施網絡,進一步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城鎮燃氣行業,構建科學的燃氣建設運營管理模式,提高燃氣利用水平。 ――東北地區依托國家東北天然氣干網,積極開拓和引進省外氣源,逐步完善東北地區天然氣輸送管網。加快城市天然氣配套工程建設速度,形成比較完備的天然氣清潔能源體系。 東北地區省市依托大慶、吉林、遼河、松南氣田、二連油田的天然氣供應體系,積極引進省外氣源和國外液化天然氣,為東北地區振興提供有力保障。統籌城鄉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合理布局市縣域城鎮和中心村天然氣設施建設,全面提高鄉鎮天然氣水平。優化用氣結構,推進發展天然氣熱電聯產、燃氣汽車等。積極發展可中斷用戶,發展天然氣高附加值用戶。 2.加快設施建設,提高城鎮燃氣調峰、應急、儲備能力 各地應從保障燃氣供應和運行安全出發,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明確重點地配套建設相應儲氣設施,可靈活采用高壓管網、液化天然氣儲氣、發展可中斷用戶等多種方式,削峰填谷,增強調峰應急能力,確保燃氣供應。在城市群較為集中的地區,可探索建立跨省市的區域性應急保障機制;也可通過與天然氣開采和液化石油氣生產等企業合作,結合儲氣調峰設施建設,統籌考慮解決應急儲備問題,從而不斷提高城鎮燃氣調峰、應急、儲備能力。 3.拓展燃氣應用領域,促進燃氣高效利用 “十二五”期間,各地應結合國家節能減排、城鎮能源轉型發展的要求,不斷提高燃氣在城鎮一次能源利用中的結構比例,大力拓展燃氣應用領域,引導天然氣合理高效利用,結合國家節能減排政策的實施,積極拓展天然氣在熱電聯產、工業鍋爐、煤改氣工程、分布式能源和天然氣汽車等領域的應用。 4.引導液化石油氣市場整合,推進現代服務供應 根據液化石油氣供應特點和市場發展趨勢,“十二五”期間液化石油氣仍然是城鎮燃氣的重要氣源之一,其市場供應將逐步由天然氣管網覆蓋地區向未覆蓋地區轉移,因此各地應統籌考慮液化石油氣的發展規模和市場結構,構建現代供應模式,合理規劃、整合、建設液化石油氣供應設施,推進信息化管理手段,實現氣源資源、儲配資源和站點資源的合理配置,建立和完善符合城鎮液化石油氣行業特點和需求的企業儲備和商業儲備機制。積極探索和研究液化石油氣作為城鎮天然氣管網應急氣源的方案。 5.加強城鎮燃氣安全工作,確保安全供氣 加強城鎮燃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加大城鎮燃氣老舊管網設施更新改造力度,保障燃氣管網安全運行。進一步落實城鎮燃氣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燃氣安全運行評價制度。做好城鎮燃氣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完善各級、各類燃氣應急預案并抓好落實。加強城鎮燃氣安全教育,向社會普及燃氣安全使用常識,提高公眾的燃氣安全防范意識。 6.制定燃氣服務標準,提高行業整體服務水平 以滿足用戶需求為宗旨,制定燃氣服務標準,規范燃氣服務行為。建立健全覆蓋巡檢、熱線服務、安全宣傳等方面的服務體系,實現服務行為規范化、服務管理標準化、服務措施制度化、服務設施便民化、服務內容信息化;創建服務品牌,不斷提高用戶滿意度、行業文明指數和行業形象,滿足城鎮燃氣用戶對燃氣服務的要求。 7.推動科技創新,促進行業發展 鼓勵科技創新,積極開發、研制一批安全、節能、高效、環保的燃氣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以關鍵技術突破和標準制定為切入點,積極培育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燃氣汽車、智能燃氣表等新興產業,開展燃氣物聯網關鍵技術和燃氣器具新產品的研發及應用示范,實現燃氣安全、節能、高效應用。 ――進一步加強天然氣分布式能源技術研發,提高天然氣綜合利用效率。 ――加快推動燃氣汽車研發、應用示范和產業化等方面的工作,重點加強液化天然氣汽車的自主研發、產業化生產和規模化應用。提高燃氣汽車加氣站加氣系統集成裝備技術國產化水平,重點開展液化天然氣加氣站、城市中壓管網加氣等技術研發與應用示范。 ――加強燃氣標識、檢測、快速搶修、液化石油氣小型儲罐等技術研究。重點開展管道防腐、閥門、調壓等領域和相關新材料技術攻關。 ――提高高能效等燃氣用具的生產、使用比例,建立和完善燃氣用具能效等級標準體系,逐步淘汰低能效燃氣用具產品,加快采用新技術的燃氣用具的推廣和使用;不斷提高高安全等級燃氣用具和設備的應用水平,大力推進技術創新和設備革新,完善我國燃氣用具和設備相關技術標準規范體系。 8.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加強對城鎮燃氣行業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等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加強國內外管理、技術經驗交流,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素質,適應城鎮燃氣行業的發展需求。 ――發揮大專院校的優勢,培養科技創新型人才和現代燃氣經營管理人才;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建立具有行業發展前瞻性的產學研相結合的人才培養體系,鼓勵實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頂崗實習的教育培養模式。 ――大力發展職業教育,鼓勵企事業單位進行各類人才的再培養,促進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高技能、實用型等多層次人才隊伍的建立。 ――制定包括燃氣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運行、維護、搶修人員等人員的崗位職責和資格要求,建立健全資格認證制度、持證上崗制度及相應的培訓和考核體系。 (三)政策措施 1.完善法律法規體系,深化燃氣行業改革 貫徹《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落實規劃編制、經營許可、從業人員培訓考核、應急搶險、安全事故統計分析等各項制度;加強燃氣行業標準體系建設和相關標準的制定、修編工作。 深化燃氣行業改革,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鎮燃氣設施建設運營;鼓勵通過兼并、重組、合資合作等方式,形成規模化經營。 2.完善價格機制,加強成本監審 建立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研究差別性氣價政策,引導天然氣合理消費,提高天然氣利用效率。強化燃氣經營成本監審,推進燃氣產品和經營、服務成本公開,嚴格控制供應損耗和產銷差率。 3.加大城鎮燃氣設施投資力度,促進城鎮燃氣行業發展 加大城鎮燃氣設施建設的投資。政府投資建設的燃氣設施,要按建設計劃解決建設資金;社會投資建設的燃氣設施,投資者和經營者可通過多種融資渠道,落實燃氣設施建設資金。 4.提升政府監管能力,提高監管水平 加強政府對城鎮燃氣行業的監管,理順監管體制,完善監管機制,健全監管機構,落實監管職能和監管人員,提高監管水平,建立以安全監管、質量監管、服務監管和技術監管等為核心內容的監管體系。 5.加強燃氣供應調控,強化需求側管理 提高燃氣調度管理水平。針對不同時段、季節峰谷差大的問題,適時調整用氣結構,優化用能方式,削峰填谷,緩解供需矛盾,提高用氣效率,降低用氣成本。加強需求側管理,支持節能服務業發展,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的管理方式。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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