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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印發《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編輯:admin | 時間:2021-09-03 08:40:15
| 瀏覽:2184次 | 來源:中國市政建設網 | 作者: ]
關于加強本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提升城市安全韌性,推動地下市政基礎設施數字化轉型,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建城〔2020〕111號)的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和在浦東開發開放30周年慶祝大會上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部市合作共建超大城市精細化建設和治理中國典范框架協議精神,深入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一流城市要有一流治理”重要理念,全面推進城市數字化轉型,進一步夯實基礎底座,實現地下市政基礎設施“數治”新范式,全面提升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水平。 二、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基本原則 1.科學規劃,統籌建設。將城市作為有機生命體,加強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和地下管線規劃的編制和綜合平衡,明確地下空間分層利用要求,合理確定地下管線設施的空間位置、規模、走向等,強化規劃的引導作用。地下設施與地面設施應統籌安排、協同建設、有效銜接、均衡發展。 2.系統治理,分工協作。進一步完善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的協調工作機制,加強對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運行安全管理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壓實屬地政府責任、行業監管部門責任以及權屬單位主體責任,強化協作,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健全風險防控機制。 3.因地制宜,協同共享。充分利用既有普查成果,堅持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全閉環、系統性優化數據采集、協同、共享、應用等各流程環節,落實權屬單位負責的數據動態更新機制,推動基礎數據更大范圍、更深層次開放共享和應用。 4.創新驅動,數字賦能。以創新為驅動,綜合運用大數據、物聯網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推動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的數字化轉型,提升設施效率和服務水平。 (二)工作目標 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本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普查,建成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綜合管理信息平臺1.0版,全面完成隱患排查,建立整改清單,建立完善的規劃建設管理協調機制,以及統一的數據標準、接口規范、調用規則。 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普查,形成全市統一的數據庫,并與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深度融合,建成滿足設施規劃建設、運行服務、應急救災等工作需要的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開發若干個實戰管用、基層愛用、群眾受用的應用場景,通過智能感知端建設,實現設施運行風險的預判和處置。 到2023年底,實現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數據實時動態管理,全面建成互聯互通的設施智能感知網絡,實現地下市政基礎設施管理數字化轉型,政府決策更科學、設施服務更高效、隱患治理更精準,城市安全韌性顯著提升,管理水平達到全國領先。 三、主要任務 (一)開展設施普查,消除安全隱患 1.深入開展設施普查。在前期城市地下基礎設施普查工作成果的基礎上,歸集梳理地下管線、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車場、民防工程等資料,組織開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專業化探測補測工作,準確掌握各類設施產權歸屬、建設年代、結構形式等基本情況。2022年底前,聚焦新城、虹橋國際開放樞紐、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以及浦東新區等重點區域,全面完成地下管線補充調查。推進本市地下管線數據評估,針對管線數據質量薄弱的區域開展數據修測。全面提升地下基礎設施普查覆蓋率,實現普查成果數字化并實現信息共享。 (牽頭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各區政府;配合部門:市規劃資源局、市交通委、市民防辦、市(區)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等;實施單位:國網上海電力公司、上海燃氣公司、城投水務集團、申通地鐵公司、信息通信管線權屬單位等) 2.排查設施風險隱患。設施權屬單位應積極運用調查、探測等手段,摸清設施功能屬性、位置關系、運行狀況等信息,掌握設施周邊水文、地質等外部環境,依規范對設施的運行安全風險進行評價,建立設施危險源及風險隱患管理臺賬,編制各類設施安全隱患清單。2021年底前完成全市范圍內地下管線、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車場、公用民防工程(含退出序列民防工程)等市政基礎設施的安全隱患排查,主要查清結構性隱患和危險源,隱患清單納入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實行動態監管。 (牽頭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區)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民防辦、市經濟信息化委;實施單位:國網上海電力公司、上海燃氣公司、城投水務集團、申通地鐵公司、信息通信管線權屬單位等) 3.限期消除風險隱患。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梳理整改清單,明確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制定整改計劃,對存在事故隱患的地下市政基礎設施進行維修、更換和升級改造,逐步消除安全隱患。清查、登記廢棄或“無主”的設施,明確責任單位,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及時處置,消除危險。推進檢查井蓋智能化監測,加強道路檢查井蓋的管理,進一步完善以主動巡查為主的發現機制和井蓋托底管理機制。 (牽頭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民防辦、市經濟信息化委;實施單位:國網上海電力公司、上海燃氣公司、城投水務集團、申通地鐵公司、信息通信管線權屬單位等) (二)強化數字賦能,推動智慧管理 1.建立和完善管理信息平臺。依托上海地下空間信息基礎平臺,通過統一數據標準,進行數據匯聚和功能提升,構建全市統一的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綜合數據庫,搭建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將地下管線、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車場、民防等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日常管理工作逐步納入平臺,實現信息共享和系統互聯互通。各區可在市級數據庫、綜合管理信息平臺的基礎上,基于統一的技術路線和主要功能要求,進行功能拓展和應用。依托全市基礎空間地理數據,推進綜合管理信息平臺與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深度融合,深化地下管線、地下空間等設施數據的應用,開發若干個應用場景,加快推進掘路相關行政審批“一件事”,實現審批聯動和信息共享,為地下管線、地下空間全流程管理提供支撐。 (牽頭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配合部門:市交通委、市民防辦、市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區)交警部門,各區政府及設施權屬單位等) 2.建立數據動態更新及共享機制。完善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及管理相關的各類數據資源,建立以權屬單位終身負責制為基礎的數據動態維護工作機制。結合《上海市管線工程規劃管理辦法》的修訂,完善地下管線跟蹤測量機制,實現跟蹤測量全覆蓋。依據《空間地理數據歸集與服務接入規范》,實現標準化共性基礎數據的管理。研究出臺數字資源共享管理實施意見,建立常態、長效的共享交換機制,實現市、區政府部門及權屬單位數據資源共建共享,確保數據信息唯一性、準確性。強化基礎數據管理,確保數據安全。 (牽頭單位: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配合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國網上海電力公司、上海燃氣公司、城投水務集團、申通地鐵公司、信息通信管線權屬單位等) 3.提高設施管理智能化水平。推進供電、供水、排水、燃氣、信息通信等設施感知網絡建設,實時掌握設施運行狀況,加強對設施運行風險的預判和處置。針對路面塌陷等難點問題,充分挖掘利用權屬單位設施感知數據,運用5G、物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搭建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安全狀態感知網絡,擴展完善實時監控、模擬仿真、事故預警等功能,研究建立應用場景,提升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運行數字化、智能化水平,輔助優化設施規劃建設管理,支撐“一網統管”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設,保障城市安全運行有序。 (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民防辦、市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民防辦、市經濟信息化委;實施部門:各區政府,國網上海電力公司、上海燃氣公司、城投水務集團、申通地鐵公司、信息通信管線權屬單位等) (三)完善協調機制,加強規劃統籌 1.進一步健全設施建設協調機制。完善市地下空間管理聯席會議職責,將地下市政基礎設施規劃建設職責納入聯席會議。推動地下市政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維、管理等相關部門共享建設計劃、工程實施、運行維護等方面信息,切實加強建設統籌、工程質量保障與施工安全管理協調。進一步強化法制保障,建立綜合法、專業法相互支撐的法律體系,研究修訂《上海市地下空間規劃建設條例》,研究制定《上海市城市地下管線管理辦法》。 (牽頭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配合部門:市地下空間管理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2.建立系統的城市地下空間和地下管線規劃體系。開展城市地下空間資源調查與評估,制定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專項規劃,明確地下空間開發戰略、總體布局、重點建設范圍、豎向分層劃分、不同層次的宜建項目、同一層次不同建設項目的優先順序、開發步驟、發展目標和保障措施。在各類國土空間規劃編制過程中充分銜接落實城市地下管線(管廊)、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車場、民防工程、供排水泵站、調蓄隧道、調蓄池等地下工程的實施要求。 (牽頭部門:市、區規劃資源局) 3.嚴格實施城市地下空間、地下管線規劃和土地管理。依據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地下管線綜合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上海市建設工程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對城市地下空間和地下管線實施統一的規劃管理。地下空間的建設和管理嚴格遵守《上海市地下空間規劃建設條例》的有關要求。明確房屋建筑附屬地下工程對地下空間利用的底線要求,嚴禁違規占用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空間。對地下市政基礎設施竣工驗收時所提交檔案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實行建設單位終身負責制,對存在質量缺陷的,由管理部門責令整改,并給予處罰。 (牽頭部門:市、區規劃資源局;配合部門:國網上海電力公司、上海燃氣公司、城投水務集團、申通地鐵、信息通信管線權屬單位等) (四)補齊設施短板,加強維修改造 1.加大老舊設施改造力度。結合“美麗街區”、“美麗家園”建設等工作,加快推進老舊設施更新改造。科學制定更新改造計劃,進一步推進雨、污水分流和提標改造,逐步對超過設計使用年限、材質落后的老舊地下市政基礎設施進行更新改造。督促供水、排水、燃氣等各管線設施權屬單位從保障穩定供應、提升服務質量、滿足用戶需求方面進一步加大設施更新改造力度。繼續推進電力、通信架空線入地改造工作。 (牽頭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民防辦、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房屋管理局等行業主管部門;實施單位:各區政府,國網上海電力公司、上海燃氣公司、城投水務集團、信息通信管線權屬單位等) 2.加強設施體系化建設。統籌推進地下市政基礎設施體系化建設,提升設施效率和服務水平。因地制宜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構建干線、支線、纜線相互銜接的綜合管廊系統。進一步完善城市供電、供水、排水、燃氣等地下管線建設,提高地下管線新建和改造標準,降低供水管網漏損率,促進能源和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加快推進排水泵站、調蓄隧道、調蓄池建設,有序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暢通城市水循環,全面推進16個市級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區,35%以上的建成區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增強城市防洪排澇能力。 (牽頭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民防辦、市經濟信息化委等行業主管部門;實施單位:國網上海電力公司、上海燃氣公司、城投水務集團、信息通信管線權屬單位等) 3.規范設施運行維護。加強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運行維護制度建設,強化運行維護管理。地下管線工程應按照“先深后淺”的原則,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和工期。地鐵等大型地下工程施工要全面排查周邊環境,做好施工區域內地下管線監測和防護,避免施工等對周邊管線造成破壞。建立完善設施運行養護資金投入機制,合理制定供水、供氣等公用事業價格,保障設施運行正常資金。定期開展檢查、巡查、檢測、維護,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處理,健全設施運行應急搶險制度,加強應急演練,提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各行業主管部門;實施單位:國網上海電力公司、上海燃氣公司、城投水務集團、申通地鐵公司、信息通信管線權屬單位等) 四、保障機制 (一)落實管理責任 依托市地下空間管理聯席會議,加強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的統籌協調,并將有關工作任務作為城市數字化轉型的一項重要內容,定期開展檢查、督查和考核評估。各區人民政府應加強對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城市地上地下設施建設,做好地下空間和地下管線各項具體工作。各區、行業管理部門及管線權屬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地下管線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設施權屬單位作為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當依法依規做好建設運行管理各項工作,確保安全運行。 (二)強化技術支撐 制定和完善設施普查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指導本市普查工作。加大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科技研發和創新力度,鼓勵在建設、運行維護及應急防災等工作中,應用新工藝、新材料和新技術。 (三)落實資金保障 市、區兩級財政部門及設施權屬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資金保障,支持和推進地下市政基礎設施普查和綜合信息平臺建設工作。 (四)加強宣傳引導
借助各類媒體平臺,暢通宣傳渠道,加強經驗總結,形成可復制、可借鑒的典型案例,發動社會公眾進行監督,增強全社會安全意識,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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